FV_抢劫赌资是否构成犯罪?,犯罪嫌疑人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
案例:犯罪嫌疑人在与被害人用扑克牌赌博时,被认为出老千,被害人想将输的钱拿回,而被犯罪嫌疑人持刀拦住,手中拿着的赌资被夺走。
范为真律师认为:逢年过节,亲朋好友之间往往会进行一些打牌活动,一定要注意的是,在进行赌博过程中或结束后,因为输钱而心情不佳或者因为输钱的人不给钱,一时生气,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要求给钱、还钱,一旦超过某一限度,将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,例如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等。
判决:犯罪嫌疑人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
依据: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抢劫、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五条第二款:抢劫赌资、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,以抢劫罪定罪,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,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